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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 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8 10:02:00 作者: 来源:党办 点击:

 
康职院委发〔20192
 
 
 
关于开展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按照《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8〕41号)及《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粤组电传〔2019〕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主题
       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明确组织实施方式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党员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简便易行,《党支部工作记录册》要做好记录。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也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预备党员参加民主决议,但不评定等次。
        三、抓好各环节内容要求
        1.突出重点组织学习,夯实思想基础。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采取领导干部领学带学、党课辅导、党校培训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结合实际和职能职责,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与总书记对广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和省委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2.联系工作实际,查摆突出问题。党支部班子应向党员大会述职,注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党员注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
       3.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民主评议党员中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
       4.客观公正作出评定,言出必行抓实整改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开展党员民主测评。党员民主测评情况,要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个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事实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
       四、加强组织指导
       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和二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一是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点评,坚决防止只听汇报、只看台帐等形式主义做法。
       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将作为党员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完成时间
       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9年3月20日前完成。各党组织汇总评议结果(见附件1)、填写好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统计表(见附件2),于3月20日前以电子版的形式报送至党办,由党办汇总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附件:1.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表
2. 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统计表
 
 
 
 
中共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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